根據教育部“四不準”要求,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;不準将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挂鈎;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;不準将畢業生頂崗實習、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。
各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“四不準”要求,請全校畢業生進行監督,如發現各學院有違規情況,請立即向學生工作處就業指導中心舉報。
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監督舉報電話:0531-885481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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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監督舉報電話:0538-53979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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